January 2008

一语成谶

还在做十三单元的翻译。这个作者认为宗教应该为社会服务,当一个人所信奉的宗教的教义阻碍了他前进的道路的时候,他就应该换个宗教信信。你说毕达哥拉斯为什么不让人吃豆子呢。 前天晚上,考商务的前一天晚上,自习室里忽然来了个让人纠结的学长。听说他在准备考研。哎,他扎扎实实地让我想起了我的大一时光。 我站在一个大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向大家介绍他就是“the champion of English speech competition last year”。在另一个大教室里,我说“let’s welcome 张祥银to give us a performance”,于是这个学长款款走上讲台,拿起话筒,朗诵了《图兰朵》。“Turandot…”那声音,啊,我的小天。 于是我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走来走去,我觉得他不应该不记得我了,可他真的愣是没有和我打招呼。我真的很想发条短信给他,真诚地告诉他,他让我想起了两年前的自己,并说明自己不是有意勾引他,只是想告诉他这样一个事实。 下午考好了报刊。本以为这个学期公共课没有了我就不会再挂红灯了。没想到一查成绩,我的选修课居然挂了!额滴神,这都是什么世道。两年前我曾打趣自己要一学期挂一门,谁也没想到,一语成谶。 可能要再过半个月才回家,有点想去教书,明天去太弗尔问问。没得教的话就坐自习室里看几天书。越来越觉得回家没意思,大家都在外面,没人玩了。原来还总能期待着回家之后天天和丁老师他们泡一块儿鬼混,可看他和蝈蝈姐姐这热恋的架势是不大可能了。 昨儿个趁着考试的小空当和梁云超他们去唱K了,很久没K,昨天很high。 这白衣服脏的没法看,这白鞋子也更看不下去了。鞋子明天要拿去洗,可这大衣该怎么办,天气这么冷。

我是怎样认识珊珊的

好吧,珊珊写了我,我也来写写她。 珊珊不叫我骚骚,她基本上叫我筱筱。比起骚骚,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筱筱,听上去倍儿亲切。 珊珊从郑老师开始说起,那我也得来说说郑老师。郑老师是我的高中同学,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个学习巨好的同学。高一的时候,我很少和自己班里的同学一起吃饭,大部分的吃饭时间里,我和猫猫、花花、或者瑶崖一起。每当郑老师硕大的身影在我们面前掠过,我便会低下头,看着猫猫或者花花或者瑶涯,小声地说:“快看快看,看那边,不是那边,是那边,穿红衣服的”,然后他们中的其中一个就会向郑老师的方向望去,问,怎么了,我就神秘而又骄傲地说“那个人,叫郑重,是我们班高材生!” 就这样,郑老师在我的心目中充当了N久的高材生,直到一次个位成绩门事件暴发。当时,我们班的杨阳、戴维西、陈赛还有我常常在饭后聚在一起闲聊。有一天,八卦消息灰常之灵通的戴维西同学忽然神秘地说:“喂,第一次数学考试,咱们班有个人考了个个位数,你们知道是谁吧?”我们猜了许许多多同学的名字,几乎把全班的名字都猜过了,戴维西都神秘地摇摇头。终于他提醒我们说:“那个人就在我们这一组,而且第一排……”我们带着惊讶地无法在惊讶地表情一起说:“难道是他!!!!!!!!” 是的,没错,这个他就是郑老师。我一直没和郑老师说过话,因为他在我心目中的高材生地位一直挥之不去,我总是觉得和他有很大的距离。可是有一天,郑老师主动来和我搭讪了,因为他见到我在读余华。多亏了余华,我的自信心力增,原来高材生,当然了,准确地说是我臆想中的高材生也是很愿意和我搭讪的。从那以后,我和郑老师就混的很熟了。 我不得不说郑老师是个牛人。他到传媒之后就硬生生地把传媒的电影事业给搞的很严肃起来了。我坚信,他的那个电影社团,必将造福当代乃至以后的几代传媒人。我很少钦佩别人,但在这一点上我对郑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有一天,他让我跪下帮他擦鞋,就冲这一点,我愿意。 我太激动了,我真的很佩服郑老师。好了,得把话题扯回来。话说大一那会儿,作为一个惜时如金者,作为一个不同于其他文艺小青年的文艺青年,郑老,毅然决然地拒绝了现代高科技的恩赐,恨手机入骨,成为了杭州当代大学生中惟一一个没有手机的同学。生在21世纪,我这样讲绝对不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可是呢,作为一个与众不同的文艺青年,郑老师单纯、直爽,甚至有点一根筋。他用手动的方式在各个教室的黑板上写下了近期的影讯,演出、展览信息等。后来他觉得这种方式有太大的局限性,于是他决定采用手机短信群发的方式。鉴于他没有手机,他首先想到了我。在问清除我每个月包多少条短信之后,他慷慨地给了我一张涵盖了大量文艺与伪文艺小青年的名单和电话号码。从此之后,我就当起了郑老师的马甲。 因为当郑老师的马甲我认识了几个人,其中一个便是珊珊。说到那串名单,我就纳闷了,为什么那串名单里面没有米导的名字,要不然我现在也不会以一个暗恋者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更大的可能性是我们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兄弟。可是那串名单里的确没有米导的号码,我怀疑他是不是当时杭城唯二没有手机的当代大学生。对了,让我来纠正一下珊珊的说法。我第一次暗恋米导并不是他从床上爬下来的那一次,而是有一次我望见他坐在一家包子铺的角落里。周围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他镇定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低下头,徐徐将其点燃。珊珊说的那次暗恋米导事件大概已经是我第二或者第三次暗恋米导了。 说回到作郑重马甲的事。作郑重马甲的时候,很多人问我是谁,我一概以郑老师马甲答之,大部分人听厌了之后便不再过问,坚持不懈的只有两人,一个是LT,后来他和我竟发展到了不可饶恕的地步,再一个就是珊珊。一开始我以为珊珊是个女的,可她偏说他是个男的。说多了,我也就信了,因为我想一个女孩子犯得着费尽心机和另一个女孩子一天到晚眉来眼去嘛,更何况她话语间净是些幽默与好笑的辞语。于是,我开始相信她是个男的,并打心眼儿里为之心痛。真的,当时我就想,一个大小伙子,竟叫了张珊珊这样一个名字这算是什么事儿呀!我深深地同情她,竟到了要为之落泪的地步。 后来,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郑老,并且对他说,她好可怜呀。郑老师拍案而起:“什么!她是个女的,不是男的!”随即,他大笑:“不是吧,她挺端庄挺严肃的呀,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呀。”我只得站在那里,眨巴眨巴眼睛:“噢……” 在我揭穿了她是个女的之后,郑老师便说张珊珊她爱上了我。我觉得太有趣了,一个说自己是男的的女人居然爱上了我,这实在是太有趣了。总之,珊珊的一切都很有趣,她常常说我很有趣,可我觉得她比我更有趣。要不然,他也不能成为迄今为止惟一一个让我喜欢和她发短信闲聊的女性。是的,对于每一个深夜里睡不着或者不睡着却又不能出家门的人来说,群发短信毋庸置疑是最有趣最经济的消遣方式。当你群发短信时,你付出很少,但却能得到很多。每当这时,都会有许多哥哥被我在深夜里吵醒,有时候他们回一句“我睡了”,有时候他们看一眼手机,轻轻说一声“我操”,然后扔掉手机又沉沉地睡去。前两天,我发现有个群发小组里的人已经有N多天没回我短信了,于是我发一条“你确定不用这个号码了吗?”对方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回一句“我用”,无异于木乃伊复活,吓了我一大跳。和姐姐们聊天就只能聊聊小感情,和哥哥们玩真心话大冒险,却永远突破不了色情的瓶颈。唯独和珊珊姑娘冒险最有趣,和她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被我们涉猎的话题无所不包含,而且从格式到标点都很符合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规范。每当我和她玩真心话大冒险时,我就觉得自己的心灵被插上了翅膀,在广阔的原野上空肆意飞翔。 友情相对于亲情与爱情来说,在于它叫人随心所欲。你不必对对方有太多的期待,也没有必要被他们的爱压得喘不过气来。可能在许多人的眼里我都是一个百搭。然而,事实上,我的确也很百搭,但很多人转瞬便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套用丁老师的一句话“想当年我们狼狈为奸,狼狈还在,奸情没了”,对,就是这感觉。友情的确是个乏味又微妙的东西,没有契约,没有纪念日,没有人会在意它开始于何时,在它渐渐淡去的过程中,也不会有太多的起承转合。

小时候不懂长大后忽然懂了的事

人的内心世界其实是最重要的。 应该是大一的时候,冬日里太阳挂的很低,我走在一片萧条的文二路上,双眼无比悲伤地望着忽明忽暗的前方。那个时候我还在用我那只老MD,耳机里传出的是左小祖咒流氓般的唱腔。这是我独处时的惯常状态,总是目光游离,神情呆滞,总是心不在焉。这种时候,我的脑袋瓜子常常可以保持长时间的空白状态。那一刻,一颗来自远方的灰尘不幸落在了我的睫毛上,我眨巴了一下我的双眼,想到,噢,人的内心世界其实才是最重要的吧。一惊,原来这话早在我念高二的时候就有人对我讲过了。 “我想想这墙上的每一枚钉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我曾以为这是句自豪的话。 念高一的时候,外面的阳光很明亮,她照进这间刚装修好的三面都有窗子的公寓里。我那瘦弱的表姐静静地坐在其中,抬头望望头顶上巨大的羊皮纸做的灯,望望阁楼上的桃红色护栏,冷不丁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我原以为这是句她为之自豪的话,可我分明看到了姐姐脸上带着的嘲讽与几分哀伤的神情。后来,越往大了长便越觉得这话凄凉。 命运。 我曾经不知道命运为何物。后来,我知道了什么是命运,可我不相信他。再后来,我相信了。再再后来,我相信了命运,可我知道她没有好坏之分。 大学三年,对我触动最大的一件事恐怕就是一个好朋友父亲的突然离去。那晚我在一个黑暗的教室里收到那个朋友的短信,句子结构严密而完整,主谓齐全,甚至连标点符号也有。我至今无法忘记那条短信的内容。我当时只想这是件荒唐的事吧,这该是件多么可笑的事呀。我走在黑夜里的马路上,看着穿梭在大街上的人们,他们不知来自何处,更不知道该去向哪里。望着望着,忽然间,觉得这这个世界变薄了,越变越薄,越变越薄,最后她薄的就像一张宣纸,只要一触碰,他就破了。 便想着这金钱是身外之物吧,这名誉是身外之物吧,我自己这条小命不也是身外之物吗?唯有你的内心世界由你自己掌控。若是有一天,连我的内心也成了我的身外之物,那么我想,这便是该自行了解性命的时候了吧。我曾幼稚地以为人类可以战胜上苍的意志,我将它寄予共产主义,可我现在知道了他不可能到来,更甚至,我怀疑了共产主义的正义性。 曾经以为“谦虚是一种美德”,不过是一句无谓的说教。然而,当我真正理解了谦虚的确是一种美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谦虚的能力。不过,也还好,也不迟,至少我在21岁的时候将做一个谦虚的人当作是自己的目标,可还有那么多人,活了大半辈子还没有懂得这个道理,也或许他们曾经懂过,可后来就忘了。 越往大了长,懂得的东西便越多。可当我们得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付出了多少代价。是真诚的泪水是昂贵的童真吧,青春、健康、亲情、友情、爱情,是美丽的容颜甚至是无数条可见与不可见的性命吧! 后记:昨天,用了整个下午的时间,我读了一本自传。作者曾经是赛林格的小情人。19岁的她想知道53岁的赛林格到底在想些什么。年龄与岁月真是件可怕的武器。我曾经也那么想知道38岁的S到底在想些什么,我的出现有没有改变他的生活。后来,我才明白自己什么也无法知道,即使他告诉了我真像,除非我早出生19年,或者他回到他妈妈的肚子里呆到1986年,与我同时来到这世上。 ==========追忆与追记的分割线============ 最近忙的都是考试。 最近盥洗室一股印度人和黑人身上的味儿。仔细闻了一下原来是某个姑娘晾在那儿的衣服上的。最近英语系N多小姑娘和黑兄弟们make了friends。啊,姐妹们都得了严重的鼻炎吧。 还有呀,最近我想赚钱,赚好多好多的钱,我想打工,当个助教什么的也行。 Isis的翻译作业还没写好。 你们说我寒假到底要不要回家,我真的很想赚钱。 还有呀,怎么yo2升级了之后,字就变得这么小了。看着别扭死了。很多设置也都没了。快给我变回来!